“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后,我感觉,又迎来了我们律师界的又一个春天。”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杨煜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这样一种心情。杨煜峰认为,四中全会历史性地把律师的地位和今后在社会发展中不可取代的作用铭刻在了时间表上,作为律师当然是兴奋的。
“四中全会召开后给予了我们更多参与法治建设的机会,比如立法参与,执法监督,法官、检察官的优先选拔等。”杨煜峰说。
杨煜峰认为,律师界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把律师的职能作用与社会建设紧密相连,要与法治建设融为一体,广泛参与社会治理,不能只限于打官司。在拓展服务视野的同时,要注重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杨煜峰认为,律师发挥好这些社会服务职能的前提,就是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有了思想的保障我们才能做好工作。古人有句话叫‘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认为党的路线、方针就是我们律师工作中的活水、清泉,有了清泉,律师工作就犹如滔滔江水,才会越做越好。”
律师在参与社会治理,搞好社会服务方面,杨煜峰有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应该抓好社会服务中的关注点和重点:
“我们服务的层面,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有广大的基层群众,过去,我们只侧重于社会中间层,对社会高层的政府、大的企业介入比较少,这一块会是以后工作的一个关注点。”
“有统计说,微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2.5年,时间不长,这一点恰恰说明微小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律师介入比较少,很多微小企业并未得到一些切实的法律保障,这块应该是我们今后服务的一个重点。”
“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城市房屋的拆迁、开发。这方面矛盾问题比较集中,比较多。在拆迁前期的规划、论证时,我认为律师是可以介入的,通过律师的作用,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另一方面,律师可以在拆迁之前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普及,为人们解疑释惑,这也可以促进问题的解决。”
四中全会决定给了我们律师广阔的发展天地,同时,也赋予了我们更高使命和责任。因此,律师要改变以往埋头做案件的思维,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才能更好地宣传律师,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
杨煜峰最后说:“律师融入社会治理,还要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我州律师的分布不均匀,经济欠发达的县律师缺乏,但需要法律服务和援助的群众比较多,从省司法厅到州司法局指派或者安排律师到边疆县进行对口帮扶,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需要长期坚持。”